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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门槛逐渐提高 推行绿色铸造有法可依

时间:2013-05-31  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  

 世纪之交,由中国铸造协会资深顾问及专家学者发出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中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的倡议,终于有了下文。5月20日,工信部网站发布《铸造产业准入条件》,自此中国铸造行业推行“绿色铸造”将有法可依。

    低水平高耗能现状亟待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为我国铸造行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自2000年起,我国各类铸件总产量已连续稳居世界首位。2012年中国铸件总产量达4250万吨,占世界铸件总产量超过40%。

    但是,在一片“大好”形势下,许多问题也充分暴露出来。

    铸造行业是国民经济耗能较多的行业之一,占机械工业总耗能的25%~30%。据统计,我国每生产1t合格铸件,大约要排放粉尘50kg,废气1000~2000m3,废砂1.3~1.5t,废渣300kg。整个铸造行业2006年排放污染物总量约为:粉尘140万t,废气280亿~560亿m3,废砂3640万~4200万t,废渣840万t。而一些发达国家生产1t合格铸件的三废排放量不到我国的1/10,其铸造厂的环保投资占整个铸造厂设备投资的20%~30%,而我国只占5%~8%,有的企业不足3%。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各类铸造企业约3万家,比世界上发布统计数据的35个国家和地区的铸造企业总和还多。但就行业整体水平而言,与其他工业国家相比,差距相当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有一大批铸造企业不具备经济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装备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由于产品技术含量低,铸件的销售价格只是同类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的1/2~1/3;平均生产每吨铸件的能耗约为工业发达国家的2~3倍;相当多的铸造企业,金属熔炼设备排放的废气中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相当多的铸造企业,生产现场的作业条件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要求。

    目前,我国铸造行业每年的铸件产量很高,而且还有大量未被充分利用的产能。在这样的条件下,必须尽快转变发展模式,落实可持续发展方针,不仅要严格限制低水平产能的盲目增长,而且要逐步淘汰已有的落后产能。

    实施准入制度时机成熟

    在《铸造产业准入条件》发布的第一时间,记者采访了中国铸造工业协会副会长温平,请他对该条例进行解读。

    温平告诉记者,《铸造产业准入条件》的实施旨在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近几年,中国铸造业快速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冷芯盒制芯中心、大吨位树脂砂混砂机、消失模造型线、发动机缸体缸盖清理专机、废砂再生生产线,V法造型线等多项铸造技术已经趋于成熟,还创造出了多个中国铸件的世界之最:世界最重铸钢件520吨(浇注钢830吨)、145吨世界最大球墨铸铁机床铸件、世界辊身最长(5.5米)宽厚板轧辊、三峡70万kW水电机组转轮叶片、世界首创DN2200×8150毫米离心球铁管。此时出台《铸造产业准入条件》,温平认为时机已经成熟。

    业内分析指出,《条件》的出台无疑将促进铸造产业集中度提高,那些投入大、产出少、利润低的企业在激烈竞争环境中很难生存下去。而随着小企业的退出,市场订单会被其他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获得,有利于这些企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进一步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

    试点成效显著

    新公布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提出的准入门槛涵盖建设条件和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装备、企业规模(产能/产值)、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人员素质、监督管理等10个方面。

    在建设布局方面,《条件》将全国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区域,其中风景名胜、生态区和水源地等一类区将严禁上马建铸造业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均须达到多项要求;企业规模上,二类和三类区对新建和扩建项目提出了明确吨级要求;而在能耗和环保水平上,《条件》则明确,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且对生产过程中粉尘、烟尘和废气排放提出了明确环保指标。

    与此同时,新公布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对新(扩)建铸造企业的产值和最低年生产力进行了提升。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河北、辽宁、海南等地现有铸铁、铸钢、铝合金、铜合金以及其他有色金属企业的产值不得低于3000万元,而新(扩)建铸造企业的产值则不得低于7000万元,其他地区现有产值也不得低于2000万元,新(扩)建产值不得低于7000万元。

    在规模方面,新(扩)建铸铁、铸钢、铜合金、铝合金企业规模也得到大幅提高。其中,二、三类区铸铁、铸钢、铝合金、铜合金等铸造企业最低年生产力分别不得低于10000吨、8000吨、3000吨、1000吨,与现有铸造企业规模相比,得到明显提高。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实施,将有利于适应当前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要求,促进全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大势的要求,遏制铸造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引导铸造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中国铸造行业先后在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河北泊头市、湖南嘉禾县等进行了试点“准入”,成效显著。

    以河北泊头市为例,原有铸造企业1400多家,实施准入制度以后到2010年企业数量调整至约700家,目前不足500家(2015年的目标为300家左右),而产量增加了188%,产值增加了227%。

    相关链接

    中铸协加紧制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

    记者从中国铸造工业协会获悉,为推进《铸造产业准入条件》这一重要产业政策的全面实施,中国铸造工业协会受工信部委托正在加紧制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

    一、各地区可制定加严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相关产业政策和铸造产业发展状况,参照工信部发布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制定加严的地方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地方制定加严的铸造行业准入条时,可结合本地区各区域工业发展水平,对不同地区予以区别对待。

    二、各省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准入认定的实施

    各省区市工业主管部门(工信厅、经信委)是铸造企业准入认定工作实施主体。
负责按照国家准入实施指导意见,结合各地情况,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细则。负责协调本地区各级环保、质检、安监等相关部门和地方铸造协会等行业组织具体开展铸造企业准入认定申请的受理、初审、现场查验等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准入条件实施情况。

    三、工信部负责准入认定的终审、公告和监督管理

    工信部负责组织对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初审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进行终审,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告管理。

    四、申请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需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

    申请准入认定的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综合厂铸造车间以具备法人资质的总公司提出申请);企业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应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自查符合认定申请条件。

    具备上述条件的铸造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受理申报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五、准入认定的流程第一步:铸造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受理申报机构提出准入认定申请(递交申请材料);第二步:材料审核;第三步:现场审核;第四步: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国家工信部备案(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五步:工信部组织终审;第六步:网上公示;第七步:公告(工信部)。

    六、对公告认定企业的管理经公告认定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准入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准入条件定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相关认定管理部门。工信部对已认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认定后违反准入条件的企业,经查核属实的,将撤销该企业认定公告资格。

    七、国家和地方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

    工信部发布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是行业规范引导性产业政策。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工信部将进行准入公告管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环保等相关法规、地方产业政策限期进行整改,达标后再行申请准入。

    国家层面,凡涉及铸造企业的一切课题及项目申报、技改支持、节能减排相关资金申请、荣誉称号授予等扶持政策,仅通过认定的企业方能申请。

    地方层面,各省工业主管部门配套相关政策,对准入认定公告的企业在新项目建设、企业信贷、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政府采购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对没有认定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银行信贷、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等将不予以支持。

    中铸协建议,铸造企业应严格按照准入制度相关条款,加快技术改造及转型升级,尽早完成准入认定。

    专家解读《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相关条款

    5月20日,工信部网站发布《铸造产业准入条件》,从企业布局、企业规模(产能)、铸造工艺、铸造装备、铸件质量、能耗与节能、废弃物排放与治理、劳动保护、人员素质、监督与管理和附则11个方面提出铸造产业市场准入的相关标准。中国铸造工业协会副会长温平详细向记者解读了相关条款。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本条款重点规定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要求。在企业布局上除了规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外,还应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对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进行了划分。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是不予建设工业企业的,但历史原因该区域内确有少量铸造企业存在。

    二、生产工艺本条款提出企业应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适应本企业产品的铸造工艺。工信部颁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均对铸造落后工艺予以明确,对已明确须淘汰落后铸造工艺不予准入。

    三、生产装备本条款重点提出企业要实现满足铸件产品质量、达到环境保护要求,规定了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各类生产装备。

    对已纳入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应淘汰和限制的装备,不予准入。(如:熔化率≤3吨/小时、无芯工频感应电炉等)。铸造行业最大的固体废弃物排放是废砂排放,本条款对砂型铸造企业的砂处理设备及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企业规模(产能/产值)企业平均规模过小直接制约了铸造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本条款规定了不同地区、不同工艺、不同材质铸造企业的准入门槛。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铸造行业发展水平有差异,对不同地区铸造企业准入规模上有所区别,其中一个重要原则为东部沿海省份及直辖市划分在一起,这些地区铸造企业规模准入门槛较内地规模要高一些。

    五、产品质量本条款主要从过程控制方面规定铸造企业应具备的质量控制能力,同时指出铸件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其中企业是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认定指标之一。

    六、能源消耗铸造行业在机械工业中是耗能大户,其中熔炼工序在铸件生产各工序所占能耗比重最高,考虑到准入认定的可操作性,本条款重点对金属熔炼工序熔炼设备的能耗指标进行限定。分别规定了:冲天炉熔炼铸铁的能耗指标;无芯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铸铁的能耗指标;感应电炉炼钢(普通钢)的能耗指标;感应电炉熔炼铝合金的能耗指标;电弧炉炼钢的能耗指标;电阻炉熔化铝合金能耗指标;其他燃油(气)铝合金熔化炉能耗指标。

    七、环境保护与综合利用铸造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及废物排放是准入的核心内容之一。本条款对铸造企业:粉尘、烟尘和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噪声等方面环保治理措施及处置要求均应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是否具备完善的环保治理设备及运行效果是审核重点”。

    八、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本条款强调铸造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对从事有害工种的岗位提出具体要求(当前的现状是很多铸造企业在防护措施方面不到位)。

    九、人员素质本条款规定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理化检验及无损探伤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应具有经相应的资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同时强调铸造企业人员全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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