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起诉奥巴马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7月16日,中国工程机械制造商三一集团总裁向文波对外证实了这一消息。当地时间1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巡回法院做出裁决,裁定美国总统奥巴马未经适当法律程序禁止三一集团美国子公司的一宗并购案,侵犯了该公司的权利。裁决说,这家公司有权获得奥巴马政府做出相关决定所依据的任何非保密证据,并给予其进行回应的机会。
这一裁决引起广泛关注,是中资企业对美国白宫取得的史无前例的法律诉讼胜利。该案件的胜诉,意味着美国对外资并购所进行的国家安全审查,有望发生重大程序调整。
2012年,三一集团在美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4座风力发电厂,但遭奥巴马发布总统令阻止,理由是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这是自1990年以来,美国总统首次以这一理由阻止一家外资公司的并购案。此后,罗尔斯公司提出诉讼,指控奥巴马政府越权。
奥巴马是依据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建议,下令封杀这一并购案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由美国财政部牵头、多部委组成的联席委员会,负责对外资收购美国资产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进行审查。然而,该委员会在审查程序上相当不透明。美国司法部前国家安全律师唐纳德·维耶拉表示,15日上诉法院的裁决是个潜在的转折性决定。在此之前,外国投资委员会不会告诉你为何阻止某项交易,但这一最新裁决发出了不同的声音。罗尔斯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对裁决感到欣慰,“上诉法院要求奥巴马政府披露其剥夺罗尔斯公司财产的理由。我们期待进一步维护罗尔斯公司的正当权利。”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这一裁决对奥巴马政府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个挫败。尽管裁决并未实质性改变这一并购案的最终结果,但白宫做出最后决定前,必须给予这家公司进行申辩的机会。《华尔街日报》说:“裁决可能给予外国公司更大杠杆,在寻求对美国公司进行并购时,获得更大的法律保护。”
近年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针对中资企业在美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案件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中资企业在该委员会能否得到公平对待,是中方的重大关切。据悉,中国计算机制造商联想集团收购IBM低端服务器一案目前正在接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该案能否通过审查受到密切关注。
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加里·赫夫鲍尔说,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程序非常封闭,它可以而且应当变得更加透明。“比如,他们从不公布审查记录。如果你是个代理律师,你可能想知道美国政府提出了什么安全关切。”赫夫鲍尔认为,美国政府即便在不修改法律框架的情况下,也可使审查变得更加透明。美国政府不应滥用这一机制,而应将审查严格限制于真正的国家安全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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