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市监[2018]1 08号文件,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气动产品质检中心开展2 018年乐清市气动元件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任务。本次监督抽查是对乐清市的气动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气缸和气动管接头进行监督抽查,共计30个批次。
本次抽查按照G235440101气缸915-2014《浙江省气缸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G235440105气动管接头915-2015《浙江省气动管接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2个评价规则和JB/T 5923-2013《气动气缸技术条件》、JB/T7056-2008《气动管接头通用技术条件》2个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分别对气缸和气动管接头共2种产品进行检验。
中心通过统筹规划和部署,1 0月中旬开始安排抽样人员赴乐清开展监督抽查工作,1 0月中旬完成抽样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检验和数据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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