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券作为一项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发挥稳投资、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国家力推的关于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项目的一种融资的方式和手段。从发行利率看,地方政府债券利率一般在2.3%—3.6%,低于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利率,以减少政府债务负担。从发行期限看,地方政府债券具有回收周期长、资金规模大等特点,多鼓励10年期以上的中长期类型债券,提高资金期限与项目周期匹配度,使地方政府实现融资成本的降低,促进资金落实及项目落地,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全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专项债券信息网等公开网站发行情况统计,从债券结构看,2024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一般债发行10442.82亿元,专项债券发行24485.19亿元,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较以往年度相比,发行节奏较慢,明显低于同期值,预计第三季度将迎来发债高峰;从债券性质看,新增债券发行额18258.6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发行额3324.0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额14934.68亿元,发行规模低于历史同期;据今年3月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我国拟安排新增地方债限额4.62万亿,其中专项债新增限额3.90万亿,截至6月末,新增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分别完成全年发行计划限额的39.52%、38.29%。发行再融资债券16669.32亿元,与以往同期数据保持持平。
各地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从债券主体看,上半年,广东地方债发行3504.91亿,发行规模排名全国第一;发行金额最低的地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债券发行金额为57.64亿元。总体来看,发行金额在2000亿-3000亿元的发行主体有3个,分别是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发行金额在1000亿-2000亿元的发行主体有10个:重庆市、江西省、北京市、贵州省、天津市、湖北省、四川省、浙江省、安徽省和河北省;发行金额在500亿-1000亿元的发行主体有9个,分别为辽宁省、福建省、厦门市、山西省、云南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发行主体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均低于500亿元。
从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看,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共涉及29个地区,其中2024年上半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金额最高的地区为广东省,金额高达2408.09亿元,发行金额在1000亿-2000亿元的发行主体有3个,分别是安徽省、浙江省和山东省;发行金额在500亿-1000亿元的发行主体有6个,分别为福建省、四川省、湖北省、江苏省、河北省和河南省;19个地区发行金额在500亿元以下,分别为:大连市、黑龙江省、吉林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天津市、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厦门市、深圳市、海南省、宁波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岛市、湖南省、北京市、重庆市、江西省;其他地区未提及2024年上半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情况。
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情况
经统计近5年上半年专项债券发行情况,发现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波动较大。其中2022年上半年发行规模最大34062.17亿元;2020年和2023年上半年的发行规模均在22000亿元以上。总体来看,2024年上半年与2021年上半年发行规模最相近,但比2021年上半年发行规模高4791.34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期限情况
从发行期限来看,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平均期限为12.35年,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平均期限18.15年,新增专项债券各发行期限中发行规模最大的为30年期,其发行规模为3938.85亿元,占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26.37%。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情况
从发行利率来看,2024年上半年全国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利率2.47%,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平均利率为2.56%,从总体来看,债券发行利率整体随债券发行期限的延长而上升。7年期及以下的短期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利率高于同期限的新增专项债券平均利率,从中长期期限来看,地方政府债券与新增专项债券的平均利率趋于一致。
小结
2024年上半年地方债发行节奏有所放缓,发行规模有所下降,新发行地方债以专项债为主。债券期限有所拉长。从发行成本看,发行利率整体下降。
近年来各地政府利用政府债券尤其是专项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经济结构的意识逐步增强,政府债券市场化水平也逐步提高,在利用政府债券作为积极财政重要着力点的同时,应更注意债务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问题,建立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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