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认定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即2016年、2017年、2018年),享受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额可减少40%。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说明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开拓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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