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使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科技部相关负责人27日表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根据《方案》部署,我国将聚焦三大战略重点,大力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立足发展全局,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究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围绕扶贫、医疗、环保等重大民生领域,加强公益性技术成果推广,让更多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聚焦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网络安全、生物安全、国防安全的重大需求,加强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我国应对和管控重大风险的能力。
瞄准薄弱环节,加快构建高效协同的技术转移体系。准确把握体系建设的方法论,强化全要素配置与全链条部署,从供给、需求和服务端同时发力,既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和技术市场、服务机构、人才等技术转移体系中“硬件”作出部署,也对科技评价、改革政策、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对接、社会氛围等“软件”作出安排,还对科技型创新创业和军民、区域、国际技术转移“通道”提出要求,注重形成纵横联动、协同高效的技术转移网络。
破除制度障碍,加快培育技术转移的良好生态。把改革作为体系建设的牵引动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好释放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等相关领域政策的衔接配套,进一步研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税收激励、知识产权和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等相关政策,提出若干突破性改革举措,形成政策组合与叠加效应。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强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服务等评价指标权重,扭转唯论文、唯学历的评价导向。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市场化的科技成果发现、筛选、定价和转化机制,让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先进技术扩散应用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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