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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发展之政策分析

时间:2013-03-20  来源:  
    近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快速发展,中低端产能过剩的势头逐步显现,控制发展速度、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逐渐成为行业政策的主基调。

 
    1、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鼓励高端引进与自主创新

 
    为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2011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要求瞄准薄弱领域,鼓励大型施工机械的发展,如30吨以上液压挖掘机、6米及以上全断面掘进机、320马力及以上履带推土机、6吨以上装载机、600吨以上架桥设备等高端短缺产品,提高中高端大型工程机械的竞争力。同时,国家鼓励进口高端工程机械产品和技术,提高重大装备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鼓励引进国内尚未掌握的先进装备设计制造技术,进口国内尚不能自行研发制造的重要装备,如一定规模和技术标准以上的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履带式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混凝土泵车、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液压挖掘机、旋挖钻机、压路机(液压传动)等。《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年版)》则要求提高大马力推土机、大吨位汽车起重机、大吨位装载机、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含盾构机和TBM)、大型智能全液压履带式钻车等五种重大装备的自主创新水平。

 
    2、提高基础配套水平,突破行业共性技术

 
    工程机械配套用的关键零部件主要包括柴油发动机、机械传动部件、液压元件、信息化控制电子元件等,基础件发展滞后、基础共性技术尚待突破是制约我国工程机械发展的关键因素。为解决基础配套缺位的核心问题,《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关键零部件的发展,如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压力25兆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等。

 
    此外,《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重点发展11类机械基础件、6类基础制造工艺和2类基础材料,2015年我国重大装备所需机械基础件配套能力提高到75%以上。《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也要求着力提升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

 
    3、推进工程机械再制造,培育新的增长点

 
    工程机械再制造是指将废旧工程机械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继2010年《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之后,2011年《再制造产品目录(2011年第一批)》、《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出台,再制造产业进入示范发展阶段。其中,第一批再制造产品目录包含工程机械零部件、矿山机械零部件等五大类产品。

 
    2012年3月,《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二批)》发布,涉及4大类35种产品,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再次入选第二批再制造产品目录,显示出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再制造的重要地位。

 
    从《“十二五”机械工业发展总体规划》、《绿色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等相关指导性规划倾向来看,未来几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政策趋势是:重点支持行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品结构升级,加快高端和大型工程机械产品的研制和生产;加大对关键基础件的研发和投入力度;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海外并购,培育世界级大型企业集团;推进工程机械再制造,推动绿色制造,转变行业增长方式。整体来看,政策对工程机械行业发展的基调以调整、引导和扶持为主。政府将加快制定和完善工程机械行业国家标准和监督管理体制;对基础零部件技术研究实施减息贷款、财政补助等优惠;对高端和大型工程机械的进口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提高高技术、高附加值工程机械的出口退税率;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技术研发、兼并重组增加信贷资金投放;开展工程机械再制造试点,加快再制造技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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